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是全国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推免生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于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可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志愿。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一)最终推免生名单、录取名单和推免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推荐高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招生单位按规定公示录取名单并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二)2023年9月26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2023年9月29日-10月20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推免服务系统”中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录取推免生名单等备案公开的推免招生信息,均由各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提供,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与相关推荐高校、招生单位联系咨询或向推荐高校、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诉。
(四)当年推免生可在规定时限内查看本人报考并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相关专业的同层次、同类别推免生录取名单及相关录取信息。
(五)自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年度起,二等功免试生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填报志愿。二等功免试生不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如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由招生单位直接上报拟录取信息。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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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2023年09月15日
-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202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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