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相关要求的通知(第2号)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位考生:

欢迎你们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愿你们成为未来首都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和2012年3月30日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了《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和相关条件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招生专业、类别/领域 (以代码为序)

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 类别

生源类别

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附加条件

调剂数量

备注

00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学

一志愿考生

310

38

38

100

100

(1)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调剂考生本科院校经过专业评估者优先,其次虽未通过评估但五年制学校优先。

调剂考生

320

38

38

105

105

2

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学

一志愿考生

320

38

38

100

100

调剂考生

330

38

38

105

105

7

081304建筑技术科学

建筑学

一志愿考生

300

38

38

90

90

调剂考生

310

38

38

95

95

2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10

38

38

90

90

调剂考生

315

38

38

95

95

4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00

38

38

90

90

调剂考生

310

38

38

95

95

3

130500 设计学

艺术学

一志愿考生

325

34

34

100

100

调剂考生

340

34

34

105

105

(1)调剂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设置相关本科专业的时间在2000年及以前者优先。

9

0851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建筑学硕士

一志愿考生

310

38

38

95

95

同081300建筑学(学术型)

调剂考生

320

38

38

100

100

15

002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081401 岩土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05

38

38

57

57

调剂生: 通过住建部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学校和211学校的考生优先。

调剂考生

330

38

38

57

57

2

081402 结构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50

38

38

57

57

1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1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50

38

38

57

57

2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0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40

38

38

57

57

2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00

38

38

57

57

3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20

38

38

57

57

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分专业方向调剂:成绩要求参照081401、081402、081405、081406、082301、082303等专业对应的调剂考生复试成绩要求

27

003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077601 环境科学

理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通过住建部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市政工程专业评估学校和211学校的考生优先。

077601和077602共5个

调剂考生

305

38

38

57

57

077602 环境工程

理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05

38

38

57

57

081403 市政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0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30

38

38

57

57

3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0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55

38

38

57

57

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供热方向)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55

38

38

57

57

7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市政方向)

一志愿考生

30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30

38

38

57

57

4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05

38

38

57

57

8

00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15

38

38

57

57

1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315

38

38

57

57

2

081103 系统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315

38

38

57

57

2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315

38

38

57

57

2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315

38

38

57

57

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5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00

38

38

57

57

4

005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一志愿考生

340

50

50

75

75

(1)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调剂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调剂考生须符合本校《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中报考条件第2条规定。

调剂考生

340

50

50

75

75

2

120202 企业管理

管理学

一志愿考生

340

50

50

75

75

调剂生

340

50

50

75

75

2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管理学

一志愿考生

340

50

50

75

75

调剂考生

340

50

50

75

75

2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290

38

38

57

57

3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290

38

38

57

57

2

1251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 硕士

一志愿考生

150

41

82

调剂考生

150

41

82

10

006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290

38

38

57

57

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

2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生

290

38

38

57

57

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

3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290

38

38

57

57

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

7

085215 测绘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290

38

38

57

57

业务课一必须考数学

5

007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工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310

50

50

80

80

2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工学

一志愿考生

320

38

38

70

70

调剂考生

0

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300

40

40

60

60

调剂考生

300

40

40

60

60

3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

一志愿考生

300

40

40

60

60

调剂考生

300

40

40

60

60

2

008文法学院

130500 设计学
(设计伦理学与美学理论方向)

艺术学

调剂考生

335

45

40

95

95

(1)调剂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2)2门考试的业务课中有《艺术史》或《艺术概论》等理论课者,在满足国家线要求的前提下,可降低业务课成绩要求。
(3)调剂生本科毕业学校设置相关本科专业的时间在2000年及以前者优先。

2

009理学院

070104 应用数学

理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本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接收相关本科专业范围。

调剂考生

290

38

38

57

57

4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理学

一志愿考生

290

38

38

57

57

调剂考生

290

38

38

57

57

4


二、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调剂基本条件”的规定: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进入复试考生须准备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使用)和复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3.考生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从本校研究生处首页招生专栏自行下载,填写后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4.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张(体检表用)。

5.考生在学校财务处缴纳入学考试复试费的发票原件(供查验使用)。

6.考生将以上材料在复试前交送二级学院。

四、复试费、培养费缴纳标准及要求

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3)标准为人民币100元/人。

2. 2012年本校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培养费标准为每学年人民币6000元/人;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0元/人(按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研究阶段分两次收取培养费,每阶段收取人民币25000元)。

3.对委培及自筹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签定相关协议书。

五、调剂进入复试和录取的程序与方法

1.本校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帮助文件)及时公布生源缺额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本校通过调剂系统接收调剂申请,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等。接收调剂生源额满为止。

3.考生如实填写、提交调剂信息后,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收本校回复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回复;对未及时接收并回复本校信息的考生,本校将取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对拟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5.各二级学院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及体检。

6.对参加本校复试后被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一志愿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并由本校出具初试试卷调档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

7.本校对拟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及进行政治审查。

8.学校最后审查,报教育部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学校、学院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西城校区

邮政编码:100044

学校主页:http://www.bucea.edu.cn

研究生处首页:http://yjsc.bucea.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丁建峰 010-68322241

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刘艳华 010-68322137

学 院 信 息

二级学院

联系人

E-mail

联系电话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刘 博

liubo@bucea.edu.cn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吴智鹏

wuzhipeng@bucea.edu.cn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王宇石

wangyushi@bucea.edu.cn

010-6832212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杨 娜

yangna@bucea.edu.cn

010-6832208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杨 明

yangming@bucea.edu.cn

010-68322108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刘 星

liuxing@bucea.edu.cn

010-68322540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赵世梁

zsl@bucea.edu.cn

010-68322514

文法学院

徐丹石

xudanshi@bucea.edu.cn

010-68322158

理学院

李 冰

libingn@bucea.edu.cn

010-683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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