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2年考研调剂优惠政策
2012年03月13日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1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现公布以下调剂优惠政策:
一、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 “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
1、理工医类学术型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10分(包括10分),一年级免交培养费。
2、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年级免交培养费。
二、非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 “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
1、理工医类学术型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15分(包括15分),一年级免交3000元培养费。
2、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年级免交3000元培养费。
注:享受优惠政策的调剂考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且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成人教育本科、职教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三、我校接收法学、管理学学术型硕士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设计学位类别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调剂专业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
四、我校各调剂专业均接收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40分以上,且英语成绩高出复试分数线15分以上的同等学力考生,被录取者全额缴纳培养费。
五、我校在读硕士二、三年级参与奖学金评定,奖励覆盖面70%以上;我校对研究生创新成果进行奖励,且不受名额限制,2011年创新成果奖励(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覆盖面达50%以上,最高奖励额度每生高达上万元。
六、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可申请硕博连读,且所有档案在我校的非在职、非定向培养的我校博士研究生,免交三年培养费,学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导师另配套300元。 同时也对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七、硕士研究生理工医类全额培养费为6000元/年,管理学和法学全额培养费为7000元/年,文学全额培养费为8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元/全程。
一、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 “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
1、理工医类学术型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10分(包括10分),一年级免交培养费。
2、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年级免交培养费。
二、非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 “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
1、理工医类学术型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15分(包括15分),一年级免交3000元培养费。
2、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区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一年级免交3000元培养费。
注:享受优惠政策的调剂考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且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成人教育本科、职教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三、我校接收法学、管理学学术型硕士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设计学位类别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调剂专业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
四、我校各调剂专业均接收初试总成绩高于2012年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40分以上,且英语成绩高出复试分数线15分以上的同等学力考生,被录取者全额缴纳培养费。
五、我校在读硕士二、三年级参与奖学金评定,奖励覆盖面70%以上;我校对研究生创新成果进行奖励,且不受名额限制,2011年创新成果奖励(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等)覆盖面达50%以上,最高奖励额度每生高达上万元。
六、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可申请硕博连读,且所有档案在我校的非在职、非定向培养的我校博士研究生,免交三年培养费,学校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导师另配套300元。 同时也对博士研究生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七、硕士研究生理工医类全额培养费为6000元/年,管理学和法学全额培养费为7000元/年,文学全额培养费为8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元/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