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公司负责人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
2017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法治报“考研包过”是假 组织作弊是真
一培训公司负责人因组织考试作弊罪获刑
□见习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汤峥鸣 朱万新
上海法治报讯 以“考研包过”培训班为幌子,实则以“米粒耳机”等器材组织考试作弊。9月13日,宋某等3被告因在去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因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2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万元至3万元不等。
庭审中据公诉机关陈述,今年31岁的宋某为大学肄业学历,在安徽省合肥市开了一家教育培训公司,经营各种考试培训生意。2011年,他曾因制作假学历资格证书,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缓刑。
去年8月,正值考研培训招生旺季,宋某动起了歪脑筋,策划以作弊使考生通过考试来牟利。他在网上发出考研“包过”的小广告信息,并与吕某、芦某达成约定,以每名考生1万元和1.5万元提成的方式,由吕某、芦某帮助招生。
此后,吕某、芦某以1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价格,招到9名考生。通过报名操作,这9名考生以上海某园林绿化公司员工的身份,选报了上海理工大学考点。
去年12月10日,宋某等人出资从安徽聘请培训老师,并在北京昌平区某山庄租用教室组织考前培训。当天的培训共有50余名考生参加,对于其中报名“包过”培训的考生,宋某等人表示考前将发放专用的作弊工具并进行培训,宋某等还特意关照考生不要互留联系方式。
12月23日开考前一天,芦某等在一家酒店客房内,向考生发放了作弊器材,每套器材包括米粒耳机、显示器及连接线等,并向每人收取1000元押金,还教授了使用方法。
12月24日考试当天,上海理工大学考点的监考人员发现有7名考生使用作弊器材,并有人在考场外传送答案,监考人员立即向警方报案。民警赶到考场后将作弊考生带回调查,发现宋某等人有重大嫌疑,遂进行网络追逃。
得知东窗事发,宋某等人将部分“包过费”退还给了考生。经查,9名报名“包过”的考生中有2人因害怕而未使用作弊工具。今年3月,宋某等人相继被警方抓获。今年8月,黄浦区检察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将宋某等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宋某等3名被告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鉴于3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但结合本案事实、作案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3人均不适用缓刑。据此,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万元;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