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8年03月05日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按照不同考试方式和不同学科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等确定本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含调剂)、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陆续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各项政策以教育部最终文件为准。

一、统考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学术学位 02经济学 50 50 80 80 330
03法学 50 50 80 80 360
04教育学 50 50 200 330
05文学 50 50 80 80 340
07理学 45 45 60 70 290
08工学 45 45 60 70 300
10医学 45 45 160 300
12管理学  50 50 80 80 330
专业学位 0251金融 50 50 80 80 330
0551翻译 50 50 80 80 340
0552新闻与传播 50 50 80 80 340
0852工程硕士 45 40 55 70 265
1055药学 45 45 160 300
1251工商管理MBA 84 42 170
1252公共管理MPA 80 40 165

二、强军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所有 245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定向单位省份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四川 学术学位 03法学 342
05文学 323
08工学 285
12管理学 314
专业学位 0251金融 314
0551翻译 323
0552新闻与传播 323
0852工程硕士 252
其余 所有 245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满分500分 245
满分300分 147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四日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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