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014年03月07日 来源:湖南大学

  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湖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是: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学术学位

哲学[01]

320

45

90

经济学[02]

350

55

85

法学[03]

355

50

90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30

55

180

体育学[0403]

310

40

180

文学[05]

370

55

95

历史学[06]

330

50

180

理学[07]

325

50

90

工学[08](不含力学[08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

330

50

90

力学[08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软件工程[0835]

310

45

80

医学[10]

320

50

180

管理学[12]

350

55

85

艺术学[13]

340

55

100

专业学位

应用统计硕士[0252]
保险硕士[0255]
资产评估硕士[0256]

350

55

85

金融硕士[0251]
税务硕士[0253]
国际商务硕士[0254]

350

55

85

A线

300

45

80

B线:在职班

审计硕士[0257]

210

55

100

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
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315

45

85

A线

290

45

80

B线:在职班

教育硕士[0451]

320

50

90

体育硕士[0452]

310

40

18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

340

50

90

翻译硕士[0551]

355

55

95

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

365

55

90

A线

290

40

80

B线:在职班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0651]

310

45

180

建筑学硕士[0851]

330

50

90

工程硕士[0852]

320

50

85

工商管理硕士[1251]

155

45

90

A线

140

40

80

B线

公共管理硕士[1252]

155

45

90

会计硕士[1253]

215

55

110

A线

160

45

100

B线:在职班

艺术硕士[1351]

335

50

90

专项
计划

单独考试

320

50

8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305

45

45

定向单位所在省为湖南省

270

40

40

定向单位所在省为非湖南省

160

40

40

报考审计[0257]、会计[1253]


  1、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前提下进一步划定学院的复试分数线。

  2、工商管理[1251]B线适用于已参加提前面试并达到要求的考生;其他专业学位B线适用于报考在职班的考生。

  二、报考理学[07]、工学[08]、工程硕士[0852],且业务课一为数学的考生,在各学科复试基本要求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者一门单科降5分,可以申请调剂到软件工程硕士[085212]参加复试。

  三、设计艺术学院(工业设计工程[085237]、艺术硕士[1351])、建筑学院(建筑学硕士[0851])、法学院(法律硕士[0351])和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进行国际合作项目的选拔,接收相应学科门类已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申请。如果考生总分或者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学科门类要求10分以内,但外语水平较好,可申请参加此项目的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办法详见各学院的招生复试办法。

  四、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接收报考外校的考生参加调剂复试,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考生须是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985高校的经济学[02]、管理学[12]学术型专业(业务课一须为数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且满足教育部A类复试基本要求,可申请参加调剂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办法详见经管中心的招生复试办法。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②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且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六、复试时间为3月22-24日,招生复试办法和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关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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