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西北大学2018年继续面向陕西省,通过综合素质考核等方式,自主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西北大学面向陕西自主选拔70人,招生专业涵盖7个专业(类):
理工类:生物科学类10人 数学类 5人 物理学类5人
地理信息科学5人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30人 历史学类10人 哲学5人
三、申请条件
具有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理想信念坚定,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8年3月26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以理科第4条,文科第3条作为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同时寄送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具体安排如下:
1.2018年3月26日至4月4日17:00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以下:
①《西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②申请人用蓝黑或黑色笔手写的1500字以内自荐书一份,内容包括成长经历、学习情况、个人特长、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复印件无效);
③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发表文章);
④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并加盖中学公章;
⑤《西北大学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⑥其他佐证材料。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于2018年4月5日前使用邮政(EMS)快递至西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收。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16日至5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
4.6月4日至6月10日,打印准考证。
5.6月10日,参加西北大学综合素质考核,地点为西北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6.6月20日前,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 平台同时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
五、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支撑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结合报名材料中的综合表现全面审核,确定初审合格考生,于2018年4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 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在考核环节中,学校专家组对获得考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论文、专利和作品等材料,将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学校依据综合素质考核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的原则确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的优惠等级按照文、理科分为C、B20和C、B40,其中C等级不超过入选考生人数的50%。
六、录取规则及优惠条件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优惠等级为C者,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类内)。
3.优惠等级为B40、B20者,高考分别享受40分、20分的优惠。即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或20分以内,即予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类内)。
说明: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 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4.通过自主招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本科学习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资格审查和考核环节的组织与管理。资格审查实行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由专家随机评审。评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6.学校对整个考试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自主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351信箱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传真:029-88303892
E_mail:zsb@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教育部及陕西省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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