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为契机,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2013年我校将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考生以及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辽宁、河北、江西、福建、海南十七个省(直辖市)文科考生。
(二)报考条件:自主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在学科竞赛、创新实践、航模运动、文学、外语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申报);
主要为: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单项二等奖及以上;
(2)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或在发明创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天杯”中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初审合格;
(4)在航空、航天、航海模型运动项目上具有特长,获得过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5)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考杯”(华东地区)创新读写大赛等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优胜或二等奖及以上;
2.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此类学生可通过校荐方式申报)。
二、招生计划
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总招生计划数的5%。
三、报名方式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5日截止。
2.准备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按次序装订(无需再添加封面),(1)、 (2)、(4)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800字)。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3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根据报名条件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者取得参加选拔测试的资格。在初审阶段,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2.考核办法。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工作分笔试和面试。对于特长显著或创新潜质突出的考生测试方式为面试,其他考生测试方式为笔试。需参加面试具体名单我校将在初审工作结束后予以公布。
笔试:理科测试科目:数学、物理;
文科测试科目:数学、文科综合。
面试:综合面试或专长面试。
备注:今年我校在江苏南京设置笔试和面试考场、在四川绵阳、辽宁沈阳设置笔试考场,只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测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选择在江苏南京考点参加测试。
3.优录名单确定。
(1)学校将主要依据选拔测试成绩(参加面试的学生依据面试成绩,参加笔试的学生依据笔试成绩),并结合学生特长、获奖等情况综合考虑,分类确定合格名单。所有名单经上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拟确定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2)入选考生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 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优录对象。
(3)自主选拔优录对象需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有关政策
我校对取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给予相应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招生志愿,则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写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
1.优录政策
(1)江苏省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本一线则予以录取。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10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未达到我校录取线的考生,加5分安排专业。 |
(2)江苏省外
等级 |
录取 |
专业安排 |
A |
成绩达到重点本科线则予以录取。 |
加15分安排专业。 |
B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加10分安排专业。 |
C |
在我校1:1投档线下10分以内录取,且不低于本一线。 |
加5分安排专业。 |
(3)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我校将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申请,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予以录取。
2.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培养措施
(1)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将在本科阶段配备学术导师。
(2)在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考生入校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我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3)考生如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线,入校后可获得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选拔资格,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各类优秀人才培养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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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5日截止。
2.材料邮寄: 2013年1月5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初审情况: 2013年1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4.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1月15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我校收到汇款后即在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收费状态,考生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汇款收到情况。无法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可通过邮政汇款缴纳费用,汇款时,收款人请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为南京市御道街29号;汇款附言请写明网络申请号,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学生姓名。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5.准考证打印:2013年1月25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考场安排及面试安排。
6.报到、测试:报到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测试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至24日,有关报到和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公布,请按相关要求完成报到手续并参加测试。
七、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自主选拔录取优录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84892459
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九、其它
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