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选拔人才的新机制,经教育部批准河海大学2006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自主招生范围:
2006年我校在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南、湖北、福建、四川、陕西十五个省(市)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
二、自主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
三、自主招生对象:
2006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厅级以上表彰,经有关部门推荐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专利、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重大奖项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5、由河海大学认定的部分省(市)重点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综合优秀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专家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2、填写《河海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可登陆河海大学招生网站下载(http://sea.hhu.edu.cn)或直接到学校招办索取;
3、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中学教务处盖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申请截止时间:2006年1月8日(以邮戳为准)
6、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邮编:210098 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自主选拔程序:
1、申请时间截至后,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将对申请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1月12日初审合格者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学校将统一组织其参加河海大学2006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进行自主选拔的相关测试。
2、自主选拔测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测试和能力测试。文化基础测试考核语文、数学、外语;能力测试分为数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生化、文学、英语等5个学科组,要求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能力特点选择其中一个组参加测试。专家委员会将根据考生文化基础测试和能力测试的总成绩评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3、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测试成绩确认考生的自主录取资格。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2006年3月中旬公布河海大学2006年自主招生认定学生名单,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公示。
4、经公示无误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在考前与考生签定《河海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凡经测试合格,被确定为河海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参加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投档线以上,我校将予以录取。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优秀者,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其中数学或物理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者可直接进入河海大学基地强化班学习;自主招生测试成绩合格者,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重点线以上,我校投档线以下:自主招生测试成绩优秀者,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专业志愿之一(专业志愿必须填满且不得重复,不含基地强化班);自主招生测试成绩合格者,只要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予以录取。
七、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八、自主选拔录取的联系方法
1、联系部门及电话:
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025-83786699,025-83787949
2、监督部门及电话:
河海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025-8378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