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没有找到访问的页面)

出错了

404 Not Found (没有找到访问的页面)
返回首页

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07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素质教育精神,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选拔人才的自主权,实施“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经教育部批准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陕西、山西、河南、四川、重庆、湖南、江苏、浙江、江西、辽宁、吉林等十一省(市)的省级重点中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可申请:

1.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成绩优异,名列年级前茅、综合素质优秀者;
2.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并具有优异的学习成绩者;
3.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某方面获得专利或创造发明者,或在某方面有突出特长(文艺、体育特长除外),并具有优异的学习成绩者。

二、招生人数

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的人数拟定为:150-200名,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列为机动计划。

三、选拔程序

1.面向社会公布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2.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填写《2006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推荐表》(申请表可以从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中下载http://202.117.22.184/)。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申请表、推荐表》、原始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者需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学校和姓名将用于准考证)等材料邮寄或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初选: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初选的标准以申请者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和发明创造等情况综合确定。

4.复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和面试。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外语、物理。

5.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根据复试考核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学生名单,并将学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需要将资格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选拔时间

1.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

2.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录取原则

1.遵循“公开申请、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确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包括单课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者,高考录取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高考)成绩达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下30分(且高于考生当地本科一批最低控制线),学校予以录取,同时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配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或特长突出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受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

②对于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且在我校自主选拔综合考核成绩优异者,经专家组审核,即可免试(免高考)录取,我校将尽可能满足保送生选择的专业。

六、监督和管理

1.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确定自主选拔初选、复试和资格考生。

2.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3.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寄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
单位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政编码: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学校网址:www.xjtu.edu.cn点击“招生就业”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2006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及推荐表 请点击查看
404 Not Found (没有找到访问的页面)

出错了

404 Not Found (没有找到访问的页面)
返回首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