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05年11月23日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2006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学习。
一、申请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者;
2、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单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个学科(含两个)以上省级赛区三等奖者;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4、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5、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
6、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7、省级重点中学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者;
8、具有美术特长者;
9、其他具有突出才能者。
注:1、上述各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复试时除笔试、面试外,须加试徒手画,且只能报考我校城市规划、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艺术设计方向)、工业设计专业。
二、招生规模和范围
1、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预留计划。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可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将以下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选拔录取”。
1、填写完整的《北京林业大学 2006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有效。(申请表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下载:http://zsb.bjfu.edu.cn)
点击下载报名表请点击查看
2、高中阶段中学教务部门打印的各科原始成绩单,盖章有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须提供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幅。
5、中学推荐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2月底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向其发复试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四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除笔试、面试外,须加试徒手画。考生原则上只能选择报考上述四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面试,其他高校视情况决定是否承认其笔试、面试成绩。
3、确定入选名单
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意见,报请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区)高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安排: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结合考生志愿、考生特长等情况确定专业。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自荐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时间安排
1、申请材料截至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2、初审合格名单和复试通知于2月底以前公布。
3、复试时间:3月4日-5日,具体复试内容和日程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4、入选名单2006年4月初发通知,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
八、本方案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
一、申请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者;
2、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单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个学科(含两个)以上省级赛区三等奖者;
3、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4、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5、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者;
6、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7、省级重点中学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者;
8、具有美术特长者;
9、其他具有突出才能者。
注:1、上述各项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复试时除笔试、面试外,须加试徒手画,且只能报考我校城市规划、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艺术设计方向)、工业设计专业。
二、招生规模和范围
1、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列入预留计划。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自荐,各中学积极推荐。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可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将以下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自主选拔录取”。
1、填写完整的《北京林业大学 2006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有效。(申请表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下载:http://zsb.bjfu.edu.cn)
点击下载报名表请点击查看
2、高中阶段中学教务部门打印的各科原始成绩单,盖章有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须提供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幅。
5、中学推荐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2月底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向其发复试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四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符合第8条申请条件“具有美术特长者”,除笔试、面试外,须加试徒手画。考生原则上只能选择报考上述四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面试,其他高校视情况决定是否承认其笔试、面试成绩。
3、确定入选名单
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名单意见,报请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区)高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安排: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结合考生志愿、考生特长等情况确定专业。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自荐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时间安排
1、申请材料截至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2、初审合格名单和复试通知于2月底以前公布。
3、复试时间:3月4日-5日,具体复试内容和日程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4、入选名单2006年4月初发通知,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
八、本方案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