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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3年12月07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12月9日上午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023年12月9日上午8:30—10:00书法临摹

2023年12月9日上午10:15—11:45书法创作

二、考生应于2023年12月7日9: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信息查询--打印考试证,打印《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证》(以下简称《考试证》)。打印《考试证》后,请考生务必核对好考试信息,并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考点的位置和交通线路。

三、考生凭《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注意保管好考试所需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考试地点,考点入口设于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考生可于12月9日早上7:00后出示《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步行至旗山校区美术学院教学楼前,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后进入考点警戒线外候考区。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五、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除必备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图片、画册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生携带的考试用具上不得出现与考试相关图像等痕迹。

六、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考试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请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卷纸和试卷后,请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纸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八、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场考试,书法临摹科目考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考试,两科中间间隔15分钟,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在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卷纸、试题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十、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因橘园洲大桥东往西出城方向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通行,请考生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留足赴考时间,避免耽误或错过当日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

1.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2.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点分布图

附件1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服从监考员等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的秩序。

2.考生凭《考试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区域警戒线外候考,进场后按考试证上的考场号、座位号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须的书法考试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违规物品须放置物品存放处(考点不负责看管)。

4.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入座后出示考试所需证件核验,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试题和答卷上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答卷规定区域张贴条形码。凡填写错漏、不清晰的答卷,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试期间考生须坐在规定座位考试,考试全程不得站立,因答卷污损等原因,经监考员同意后只允许更换一次。《书法临摹》科目考试结束后至《书法创作》科目考前,考生应全程坐在本人座位上候考。

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答卷,不得私下传递物品等,不得将试题、答卷带出考场。考试实行全程监控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回放审看制度。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卷纸、试题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8.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条款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点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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