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新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百问百答(更新版)
2017年07月21日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四、 体育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51. 新高考体育类录取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新高考体育类改原先的两批录取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52. 体育类考生怎样分段?
答:体育类录取分两段进行。根据考生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成绩,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累计)确定。
53. 体育类平行志愿怎样设置?
答:体育类招生本专科专业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两段填报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54. 体育类怎样投档录取?
答: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体育类专业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1。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院校的具体专业(类)。综合分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55. 体育类考生位次怎样确定?
答:体育类考生位次按考生的综合分成绩高低排定。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术科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56. 体育类综合分成绩怎样计算?
答: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总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57. 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吗?
答:可以兼报。但由于录取进程有重叠,体育类考生与以往一样只能兼报部分普通类志愿。这些情况不能兼报:体育类提前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一段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体育类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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