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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25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有关高校、有关中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山东省2017年保送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保送资格条件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5类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凡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高校均有资格招收保送生。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对2017年秋季及以后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取消省级优秀学生保送生资格条件,2020年起所有高校停止省级优秀学生保送生招生。

逐步调整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办法,鼓励运动员发挥专长,2018年起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保送至高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

二、报名及确认

(一)具备保送资格拟参加保送生招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具备保送资格的考生应向有关学校提出保送申请,经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并通过公示后,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高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凡是被普通高校确定拟按保送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填写《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考生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以下简称《确认表》),考生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www.sdzk.cn)下载,并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于4月上旬将《确认表》寄到招生高校。

(三)《确认表》是山东省2017年保送生录取工作的必需材料,考生只能选择寄送到1所招生高校,如因多校寄送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审核与录取

(一)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应于2017年5月上旬,将本校所有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一式2份)、拟录取保送生名单(A4纸打印并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303室,邮编:250011)。

(二)拟录取保送生经审核确认后,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已办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名单将在教育部 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高等学校、中学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各项工作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保送生的推荐、选拔、考核、公示等工作。对在保送生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从严查处,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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