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开大学素质教育实施纲要(2011-2015)》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学与大学教育衔接,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南开大学在实施“公能英才选拔计划”自主招生办法的基础上开始实施“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
一、招生对象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格丰富健全,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考生由试点中学推荐,试点中学应按照高校要求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公告栏和校方网站及时公示选拔标准和推荐人选,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2、推荐材料:
①南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申报表。
被推荐考生需于2013年11月25日后登陆南开大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zhshb.nankai.edu.cn),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打印并请中学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②校长推荐信、班主任推荐信。
③高中成绩单。
④“公”“能”陈述表。
被推荐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并按照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填写完毕后,考生需在“诚信承诺书”部分手写签名。
⑤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被推荐考生需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于2013年12月15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邮编:300071)。
3、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3年12月22日前公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免笔试,可直接获得自主选拔招生复试资格。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认定考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核方式
1、南开大学将对中学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生复试资格,评价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如课外学习及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
2、复试由南开大学不同学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四、优惠政策
1.复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之一:①考生高考时如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本线上30分(江苏为一本线上10分,海南为一本线上50分)时便可被我校录取到相关专业;②未限报专业的考生如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可享受加1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
2.其他复试通过的考生高考时可享受高考总分(含附加分)加20分投档或加5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
五、其他
1、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2、对在推荐及选拔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推荐资格。
3、我校将对通过“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入校的学生进行跟踪,并根据入校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下一年“英才选拔直通车计划”试点中学名单。若试点中学推荐的学生连续两年无人报考我校,我校将取消中学的推荐资格。
六、监督机制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