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4年清华大学将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招生理念,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
“新百年计划”由“领军计划”、“拔尖计划”、“自强计划”三部分组成。旨在对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实行有针对性的选拔,力促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力促教育机会公平。同时,清华大学将继续探索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选育衔接”,为“新百年计划”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新百年领军计划”是清华大学开展的旨在选拔和培养未来领军人才的特殊自主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优先。
2、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大学重点考察的方式报名。清华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来考入清华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对本校推荐名额、选拔标准、申请办法、遴选流程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并按公示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推荐人选的选拔。最终的选拔结果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同时,清华大学会派出招生教师到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
被推荐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join-tsinghu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中学应将推荐汇总表、中学实施情况反馈表及其他说明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需到清华大学参加综合考核。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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