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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4年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选拔计划招生简章

2013年10月24日 来源:武汉大学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将在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实施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选拔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高考报名要求,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并有志于学习相应学科专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二、三等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相应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公布十个工作日内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www.aoff.whu.edu.cn,报名系统稍后开通)报名(已公布获奖名单的生物学、信息学两个学科的获奖学生报名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并将报名材料于网上报名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报名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4年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选拔计划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打印后由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中学提供的高中阶段成绩(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一名考生只能报名一次、申请一个学科。

三、面试及资格审查

学校将委派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学校将根据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及寄送的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取办法

1.面试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须与我校签订《武汉大学2014年学科竞赛获奖学生选拔计划意向书》,并在我校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科竞赛获奖)。

2.获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须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向我校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填报合理,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以下要求者,我校予以录取到获奖学科相关专业学习。

所获奖项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含政策性加分)

全国决赛一等奖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下20分

全国决赛二等奖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下10分

全国决赛三等奖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线

4.获奖学科相关专业为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和国际软件学院2014年所有招生专业。

5.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6.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查实时间取消面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7.自主选拔录取的其他政策以《武汉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为准。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六、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网站:http://www.aoff.whu.edu.cn

武汉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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