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今年高考录取批次有调整
昨日,记者从我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获悉:《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称“《规定》”)正式公布。《规定》对今年普通高校录取批次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录取批次调整合并为8个。今年本科二、三录取批次合并为新本科二批次,设置18个平行志愿。
此外,按照《规定》,合并了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等特殊类型计划本科二、三批次,为新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本批次设置3个志愿;本科艺术类一、二、三批次合并,划分A、B段,A段为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的不做分省计划的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设置1个志愿;B段为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置3个志愿;体育类本科一、二、三批次合并,实行梯度志愿,设置3个志愿。
据了解,从今年起,自治区取消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加分政策,双语班考生和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等其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报志愿、单独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具体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围可查阅《规定》中。
今年新疆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进行,普通高考继续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5个语种进行。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1个语种参加。新疆2017年仍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
今年普通高考日程安排为: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28日北京时间20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1日北京时间20时。
新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为8个,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2、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3、自主选拔录取批次;4、本科一批次;5、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6、本科二批次;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8、高职(专科)批次。
新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对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继续采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修改。(作者:郭雪梅 邓丁 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