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首次与高考“硬挂钩” 引争议和担忧
综合素质评价因与新课改强调的素质教育相关联,与高校录取“挂钩”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山东此举所引发的质疑告诉我们,综合素质评价究竟应该怎么搞,是一个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综合素质评价首次与高考“硬挂钩”
临沂师范学院是山东省属院校。作为两所试点院校之一,在今年的高考招生中,报考该校中文系的考生中有12人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低而又不服从志愿调剂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在全国来说,这是首次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招录取“硬挂钩”。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齐涛说,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我国高中推行新课程改革后的一项举措。作为最早实施新课改的试点省份之一,山东早在2004年就推出了综合素质评价,并在三年后纳入了高考录取程序。但是此前仅仅是作为高校录取过程中的一种参考。今年,山东选择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所本科高校的4个专业开展试点。省招考部门按照1∶1.2的比例投档,在此比例范围内,试点高校专家录取组通过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提出录取建议。
齐涛说,高中新课改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成果很难用分数来表达。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就是为了体现学生在高中期间这些实践类课程的学习成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今年我国有11个省份进行了新课改后的新高考。据记者调查,已实行新课改的省份都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实现了“软挂钩”,即在现有录取模式的基础上,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但大多数新课改省份综合素质评价还处于空转状态,并未与高招实现“硬挂钩”。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砍掉“独木桥”,建设“立交桥”,使更多的人能接受高等教育,是高考改革的方向。记者采访到的部分教育专家也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弥补了高考过于注重分数的弊端,体现了过程性、发展性、综合性的评价要求。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程序,并逐渐发挥取舍作用,是新高考的要求。
引来广泛争议和担忧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中学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综合表现的打分。记者采访了解到,对山东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招录取“硬挂钩”这一举措,一些家长表示赞同,认为以前学生考好考坏是“一锤子买卖”,现在把一次性考试变为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考察更全面、更立体,也更公平。
与此同时,担心却更广泛,也更显而易见。
济南一位高二学生的家长告诉记者,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有的项目由高中班主任或学校作出文字性评价。他认为这种评价主观性太强,在教育腐败时有发生、社会有效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怎么能保证高中教师和学校会对每个学生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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