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国的崛起(五)波澜壮阔的全民教育实践
□教育大国的崛起(五)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特稿 光辉历程
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到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实现“两基”,经过15年的艰苦奋斗,到2000年中国在世界九个人口大国中率先如期实现全民教育目标,初步解决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义务教育问题,实现了对世界的庄严承诺,实现了历史性的大飞跃。“两基”是一项全民教育运动和世纪工程,占世界人口1/5的中国如期实现“两基”,是中国教育史上最有标志性的成就和最光辉的篇章,也是世界全民教育的重大突破,被国际社会视为人类教育发展史上的奇迹!
绘制全民教育的宏伟蓝图
推进全民教育、实现“两基”是一项提高全民素质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奠基工程。中国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两基”放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全民教育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贫穷的帽子我们戴了多少年,贫穷的包袱我们背了多少年,但我们不能把贫困带到下个世纪;实施义务教育我们提出了多少年,教育发展的难题困扰了我们多少年,但我们不能把实施义务教育的理想留给下个世纪。这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中国亿万人民的心灵呼唤,是历史赋予中国领导人的神圣职责,也是一个民族和人民的期盼。
开创前所未有的事业,需要超人的勇气和魄力。199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将“两基”作为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奋斗目标。1994年,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两基”为我国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提出了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战略、指导方针和实施步骤。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九五”规划。
《纲要》及其实施意见为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绘制了宏伟的蓝图,明确提出到2000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即以县统计占全国总人口85%的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入学率达到85%左右,全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5%以上。
由此,到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成为全党全社会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20世纪90年代,我国仅实现了“双八五”的规划目标,其余15%的“两基”未达标的人口地区,大多都处在我国的“老、少、边、贫”地区,这些地方经济薄弱,有许多人还没有彻底解决温饱问题,其“两基”攻坚的任务更加艰巨。即使已通过“两基”验收的一些地方,也仅仅达到了现阶段“两基”的基本要求,依然存在着低水平、基础弱、不全面、不稳固的现象。这也成为进入21世纪后,我国巩固“两基”成果,加大中西部尚未实现“两基”地区的攻坚力度,从而在21世纪初完成新的全民教育发展目标时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基本实现“两基”目标后,根据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新一届中央政府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更加宏大的气魄,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中国政府又及时提出了“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目标,并针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薄弱、水平偏低的现状,对不同地区提出不同的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任务;到2007年,西部地区“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的地区特别是中部和西部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决战西部“两基”攻坚成为新世纪初我国推进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发展全民教育的重大举措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根据这一基本国情,我国制订并实施了具体的“施工”方案,在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实施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发展全民教育,促进农村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全民教育的快速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教育发展之路。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为了更好地落实《达喀尔行动纲领》确定的各项目标,中国政府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把全民教育体现在国家发展战略之中,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实施,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从农村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消除义务教育阶段两性差异等方面切实推进全民教育的发展,依法确保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1986年,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义务教育制度,以法律手段规范、保障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国务院陆续批准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政策法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制定了本地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办法或条例,初步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较完善的义务教育法规体系。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多次对各地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区、市、县的地方人大和政协也纷纷组织对本地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这对于全国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建立了社会主义教育制度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和数以亿计的劳动者。改革开放之初,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都需要资金。教育发展基础差、底子薄,中央和地方财政十分困难,政府财政经费难以完全保证教育事业发展需求。1988年,山东省平度县创造了“人民教育人民办”的成功经验。中国领导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政府和人民的两个积极性,创造了以政府为主、社会支持和人民参与的发展教育的“中国模式”,成功地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初级目标。
中国的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经历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人民教育政府办”的战略转变,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历了由“以乡为主”到“以县为主”的战略转变。
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近二十年来,中国普及义务教育从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了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坚持分类推进、分期实施义务教育目标的战略,建立“两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县为单位,通过实施“普九”规划逐步接近预期目标,从而使义务教育在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实施。
20世纪90年代,国家确立了“两基”目标,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国家适时地提出了“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指导思想,提出“三步走”步骤,以省为单位,把全国划分成“三片”,国家实施教育发展分区规划和分类指导:
东部、中部、西部按照不同要求分别推进,东部地区积极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鼓励有条件地区普及高中教育和各类教育培训;中部地区重点发展农村教育,保证中部农村地区的“两基”巩固提高;西部地区重点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加强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妇女扫盲教育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应制订了自己的发展计划,将“两基”任务落实到县(市),县(市)又落实到乡(镇)。在实施“两基”过程中,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精心规划,坚持“普九”和“扫盲”并重、“两基”和“两全”并重,在重视义务教育实施规模和速度的同时,更加重视质量和效益。1993年,国家建立了“两基”督导评估验收制度。
实施“国家教育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全民教育高度重视。为了确保义务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努力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实施了多种教育工程,采取非凡措施全力加快全民教育实施步伐。
“九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这是我国有史以来中央专项基金投入最多、规模最大,旨在帮助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宏大教育工程。“十五”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作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先后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两免一补”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这些政策举措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家开展“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程”,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落实政府承担公共教育职责。教育部、财政部还设立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助学金”,国家税务部门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国家审计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这些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情依靠人民群众办教育。在实行全民教育、奋战“两基”的进程中,中国政府始终首先明确政府的责任,建立了以政府为主的教育投入体制。同时,根据中国国情,依靠人民群众办教育,探索出了一条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我国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20世纪80年代,中国全民教育发展中主要面临的是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消灭“一无两有”、完成“六配套”问题。中国是个穷国,却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尽快发展教育事业,各地政府纷纷把许多庙宇、祠堂、地主宅院改做学校,有些地方新建了学校,危房问题不很突出。到20世纪50年代末,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校舍不足的问题开始暴露。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发展教育的大方针初定,却在“钱”上面遇到羁绊:国家无力承担全部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部分怎么办?“难办啊!”每当算过这笔账,我们的领导人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就会从内心深处发出这样沉重的感叹和深思:“怎么办?中国教育的出路在哪里?”
我们有千百万可敬的人民和人民那可敬的热情,不靠他们靠谁?
就是在这个时期,沐浴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初步解决了温饱、刚刚摆脱了贫困的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奇迹般闯出了一条生路。
依靠人民群众办教育,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是时代递给我们的希望之绳!也就在这时,全国各地纷纷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集资办学,许多地方还创造出了解决教育资金来源的“国家拨一点,群众集一点,勤工俭学出一点”的经验,简言之就是“三股劲拧成一股绳”。
1985年春天,国家教委受中央委托起草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文件初稿被送进了中南海。在政治局,在国务院,在书记处,决策者们整日整夜地开会,对文件中的每个观点、每项提法逐段逐字地分析着,论证着……这份对我国现代教育进程产生了决定性影响的历史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写道:“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因此,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开始,中国的义务教育开始了艰难的发展,最初只能要求先实现有课桌无危房,结合我国国情,依靠人民办教育。这就是中国当时改革和发展教育的方针、政策。
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热情。从20世纪80年代起,兴办教育的热潮在我国健康地持续了10年,而且至今不衰。在这个过程中,党和政府始终发挥着组织、领导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前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曾下达了四个有关集资办学、改造校舍的文件,对于集资的原则、范围等都作了政策上的规定,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后来,我国对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的规定更加系统和完善,概括起来是六个字:财、税、费、产、社、基。
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领导下,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下,这一时期,我国不仅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也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及时部署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重大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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