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国的崛起(五)波澜壮阔的全民教育实践
实施西部“两基”攻坚计划
2003年9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神情凝重地讲述了他在农村考察时看到的、放心不下的“三件小事”:吕梁山区一所小学在简陋的窑洞里上课的情形;甘肃靖远一位双目失明的农妇希望孩子能上学的哭求;陕西秦岭水灾后佛坪县唯一幸存的学校里孩子们读书的身影。
“三件小事”深深打动了在座的省长、部长们的心。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第一次公开提出了把实现西部“两基”当作“攻坚战”来打的计划。
很快,一场声势浩大的攻坚战,在中国西部摆开战场。
西部是中国的欠发达地区,也是中国实现“两基”、全面推进全民教育最后的“硬骨头”。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约占有全国2/3的国土面积。全国贫困人口有近一半在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一半多在西部。到2002年底,虽然全国已有91.8%的人口地区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但由于区域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只有77%,仍有410个县级行政单位尚未实现“两基”,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年。当时完成西部地区“两基”工作难度非常之大:一是410个县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教育基础薄弱,其中有贫困县215个、少数民族县309个、边境县51个;二是当时全国尚未脱贫的3000万人口,绝大部分生活在这些攻坚地区,人民群众贫困程度深,当地适龄儿童上学面临诸多困难;三是这些地区自然条件非常艰苦,多为高山、高原、高寒和荒漠、半荒漠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办学成本、就学成本远远高于其他地区。
实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标,是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西部的发展,西部教育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领导人关注的重点。西部地区实现“两基”的困难,牵动着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在2000年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之后,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针对西部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低、教育基础薄弱的现状,国务院提出在西部地区集中力量打好“两基”攻坚战。2003年12月30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科教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制定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国务院高度重视“两基”攻坚工作,温家宝多次就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作出指示,强调“两基”攻坚是“本届政府的一项重大目标”。
2004年2月26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攻坚计划正式实施。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担任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科技部、西部开发办、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陈至立在会上作了战前总动员:“如果政府不能保证西部地区孩子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就没有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就会愧对历史和人民的重托。”
她要求:“实现西部地区‘两基’的总体目标,不仅需要将攻坚任务分解到地方各级政府,还要实行倒计时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要通过强烈的责任意识,动员有关部门和地区,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决心打赢这场攻坚战。”陈至立直接指导“两基”攻坚工作,先后作出了四十多次批示,并亲临西部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一线指导、检查工作,推进各地“两基”攻坚顺利实施。
2004年7月5日,一场特殊的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分别与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郑重签署了“两基”攻坚计划责任书,省长们立下“军令状”。接下来,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攻坚县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
为了让每个孩子有学上、上好学,新一届政府把对西部教育的重点投入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重点。国家在西部“两基”攻坚中采取重大举措,先后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两免一补’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西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2004年中央决定在4年间投入100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使孩子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同年,中央财政扩大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助范围,2005年又扩大至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覆盖的中小学生人数增加到3000万人。
国家把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作为解决农村学生“学得好”的有效途径,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111亿元资金,建设了遍及全国农村的远程教育网络,使所有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生可以与城市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孩子们高兴地说:“大山再也挡不住知识了!”
2006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农村学校任教,及时缓解了“两基”攻坚县教师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近两年来共招聘特岗教师3.3万名,覆盖13个省、395个县、4074所农村中小学。
“两基”攻坚计划是我国教育取得的又一个历史性成就。2007年底,时任国务委员陈至立代表国务院正式宣布:中国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计划如期完成,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从2003年的77%提高到2007年的98%。这标志着我国全民教育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国家行动
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想。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郑重地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是党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
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教育观念的不断更新,社会对于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多,人们对教育公平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此相适应,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教育均衡的理念之所以在世纪之交被提出并引起人们广泛的重视和关注,有着深刻的现实、社会、历史和时代背景。教育均衡发展既是目前我国现实教育问题的反映,也是人们对未来教育发展的美好理想,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新境界。
世纪之交,我国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大历史任务,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是,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就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涉及千家万户的青少年教育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对于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于优质教育资源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教育领域客观存在的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资源的投入不同等因素造成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校际差别、受教育群体差别,以及由此带来的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上的不均衡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由于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和市场机制的介入,也使得我国教育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都有了极大改观,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尽管我国的教育公平已经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与社会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明显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问题。在教育进入新的大发展阶段之时,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生活和教育领域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均衡发展日益成为关系国家战略的重大问题。
历史和现实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迫切需要回答和解决的战略性问题,这就是在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以后,高中阶段教育开始进入大面积普及过程,即义务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进入普及后时代,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应该走什么样的路?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方向是什么?目标是什么?这些都是摆在我国基础教育面前的新问题,也是迫切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为此,2005年5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2006年6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这是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提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此,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写进了党的文献、国家法律,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方针。
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新的学期到学校,两免一补真热闹;爸爸妈妈开怀笑,同学们乐得呱呱叫;老师轻松把名报,勤奋学习把国报。”这是2006年春季开学时流传在重庆市石鞋中学的一首新童谣。
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率先在西部实施,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
2005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该通知明确提出: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温家宝亲自倡导的一项重大改革。新机制提出,在2006至2010年5年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这一政策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500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大量因贫辍学的农家娃得以重返校园。
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2003年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国家坚持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6年,国家率先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免收学杂费的政策,2007年进一步扩展到全国农村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实现免费上学,惠及1.5亿农村学生。农民的教育负担得到切实减轻,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家庭减负140元、初中生家庭减负180元。农民群众高兴地说,“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此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也已纳入国家规划,正在逐步推进。
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根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使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保障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同时,各地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列入本地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制定有效的教育与管护措施。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效。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努力加大教育投入,为确保中国全民教育的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党政领导的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使得实施义务教育由单纯的教育行为变为坚决的政府行为和广泛的社会行为。在神州大地,“两基”不仅成为重教兴国的代名词,“两基”验收也成为衡量当地教育状况的标尺。(摘自教育部改革开放30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课题组撰写、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大国的崛起》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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