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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7年03月20日 来源:西北大学

西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之一。

为了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西北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陕西,通过综合素质考核等方式,自主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西北大学面向陕西自主选拔70人,招生专业涵盖7个专业(类):

理工类:生物科学类10人 数学类5人 物理学类5人

地理信息科学5人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30人 历史学类10人 哲学5人

三、申请条件

具有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理想信念坚定,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申请专业 科类 报名条件
生物科学类 理科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生物学、数学、化学、物理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内容相关文章1篇及以上者。
数学类
物理学类
地理信息科学
汉语言文学 文科 1.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写作竞赛中获奖者。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领域内容相关文章1篇及以上者。
3.正式出版著作者。
历史学类
哲学

四、报考程序

考生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查询考核结果等。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3月18日至3月31日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包括以下:

①《西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②申请人用蓝黑或黑色笔手写的1500字以内自荐书一份,内容包括成长经历、学习情况、个人特长、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及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

③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发表文章);

④综合素质评价表;

⑤如有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扫描件上传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于2017年4月5日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收。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2.4月30日前,公示初审合格考生。

3.5月16日至5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

4.6月2日至6月10日,打印准考证。

5.6月11日,参加西北大学综合素质考核,地点为西北大学。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6.6月20日前,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考核结果;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 平台同时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

五、考核和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的优惠等级按照文、理科分为C、B20和C、B40,其中C等级不超过入选考生人数的50%。

六、录取规则及优惠条件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须达到陕西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优惠等级为C者,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类内)。

3.优惠等级为B40、B20者,高考分别享受40分、20分的优惠。即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或20分以内,即予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7个专业类内)。

说明: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考生获得的具体录取优惠以 平台公示的分值为准。

七、监督机制

1.西北大学自主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工作。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3.加强资格审查和考核环节的组织与管理。资格审查实行随机审核,每位考生的材料,由专家随机评审。评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4.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6.学校对整个考试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自主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351信箱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9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传真:029-88303892

学校网址:http://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教育部及陕西省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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