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04年12月03日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多元化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学生,培养创新人才,我校2005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教育部确定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确认有超常创新能力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综合评价与文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自主选拔招生的资格生。
1、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两种方式。两种方式都必须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应如实填写《2005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寄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2、我校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面向全国进行,主要在考前和考后估分填报志愿且招生计划数较多的省份组织。
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小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主要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以高考大纲为主。
4、2005年1月15-16日,我校分别在合肥、广州、长春、成都、西安等五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5、通过考试确定的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生,由校长工作会议审批后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并报教育部、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
6、获得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
三、录取原则
1、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规模为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5%,列入机动计划。
2、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生的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公布招生计划数 (不含国防生、定向生)1:1调档线下20分,且高考成绩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3、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资格生,加20分选择专业;成绩特别优异的资格生可参与教学改革试点班(00班)的选拔。
四、监督机制
1、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自主选拔招生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学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习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教育部确定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确认有超常创新能力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综合评价与文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自主选拔招生的资格生。
1、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两种方式。两种方式都必须根据我校自主选拔招生工作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应如实填写《2005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寄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2、我校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面向全国进行,主要在考前和考后估分填报志愿且招生计划数较多的省份组织。
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小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主要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以高考大纲为主。
4、2005年1月15-16日,我校分别在合肥、广州、长春、成都、西安等五市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5、通过考试确定的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生,由校长工作会议审批后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并报教育部、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
6、获得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
三、录取原则
1、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规模为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5%,列入机动计划。
2、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生的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公布招生计划数 (不含国防生、定向生)1:1调档线下20分,且高考成绩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3、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资格生,加20分选择专业;成绩特别优异的资格生可参与教学改革试点班(00班)的选拔。
四、监督机制
1、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自主选拔招生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学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