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在招生中的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的有关精神,我校将通过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5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以选拔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或者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正式推荐,并按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由我校初步审核通过并参加“清华大学2005年保送生暨自主招生冬令营活动”考核测试达到我校认定标准后,可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人选。
1.
在某方面(如科技发明、文学等)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
2.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含文科或理科)在年级名列前茅;
3.
综合素质突出者;
二.招生程序:
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
报名方式:本届自主招生申请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对个别无法上网的同学可以采取书面报名)。希望有条件的同学,尽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以便及时快捷的查询和了解自己相关的申请进度和认定结果等。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根据我校招收自主招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的有关程序由招办预先在网上公布,内容包括:申请表格、推荐信、原始成绩单、个人陈述、各项证书材料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中学确定的自主招生推荐人选请各中学在本校公示。
3.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评,以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加“清华大学2005年保送生暨自主招生冬令营活动”。初选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多项获奖、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等情况。
4.
我校通过举办冬令营活动,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和专家面试。清华大学将统筹考虑各种测试的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其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录取结果将即时公布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尽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三.录取原则
1.学校自主招生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普通本科招生名额的5%,列入机动计划。
2.学校根据学生在冬令营中的测试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和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下20分,即予以录取。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可享受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
四.监督机制
1.
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招生认定结果,须经招办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
审批通过的自主招生认定名单须向考生所在中学公布。清华大学招办将此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五.本实施方案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