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本科专业明确教育标准

2013年01月28日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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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赵婀娜)近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包括毕业生应达到的30项基本要求和10个领域的办学标准两部分。《标准》强调,中医学专业除安排中医学基础、经典与临床等课程之外,还必须在课程计划中安排必要的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课程。

  《标准》明确提出了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还提出43项保证标准和23项发展标准的办学标准,旨在建立教育评估体系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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