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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府召开2011年高考督察工作会议

2011年06月03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6月2日,省政府召开2011年高考督察工作会。省教育厅、省保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经济信息化委、省卫生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招考办组成的14个督察组成员参加会议。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周浩波受陈超英副省长委托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首先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考办主任李荣希介绍了2011年高考的总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分析了我省高考面临的形势,指出了督察工作重点。

  省教育厅周浩波副厅长代表省政府和陈超英副省长对此次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督察组要充分依托各市政府,配合其开展工作,协助处理相关工作及监督落实情况。二是各督察组要充分行使督促、检查职责,贯彻落实省领导讲话精神,制止和纠正错误和不当做法,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特别要对薄弱地区和重点地区进行高考工作全面检查、重点督导,形成督促各市政府继续严抓严管高考、确保高考安全和考风考纪的高压态势。三是各督察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沟通和上报有关情况,保持与省高考指挥部联络畅通。四是督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政府。各督察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和陈超英副省长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高考工作的重要性,掌握高考督察工作重点,切实履行政府督察工作职责,监督各地将高考管理工作要求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年高考工作平安、顺利。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1年高考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1]69号)精神,和省招考委《关于对2011年高考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1]32号)安排,省政府督察工作会议后,各督察组于6月5日分赴各市开展督察工作。高考期间,督察组代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2011年高考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行使督促检查职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督促当地政府处理突发、偶发事件及违纪舞弊案件;及时向省政府汇报督察工作情况。

  近几年高考期间,省政府督察组在贯彻省政府抓高考工作方针、措施,突出政府抓高考的严肃性,强化高考的政府行为,督促各地开展工作,树立政府为民形象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有效维护了全省高考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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