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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举办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适应性考试的通知

2011年03月02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

  为帮助我省广大考生适应高考的答题方式,减少考试失误,并通过本次考试,使有关中学、教研室、招生考试机构了解考生的学习情况,帮助考生进一步搞好考前复习,提高考生的应考能力。为此,省招生考试中心将继续按全国统考的组织管理模式举办2011年全省适应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性考试分文史、理工两大类。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分别选报艺兼文、体兼文、艺兼理、体兼理科类,艺兼文、体兼文的考生须参加文史类考试,艺兼理、体兼理的考生须参加理工类的考试。

  二、全省适应性考试按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2011年《考试大纲》的要求,由省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卷。

  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

  各科试卷均分卷Ⅰ、卷Ⅱ。语文、数学各为150分,英语为150分,英语听力测试的分值为30分,文(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高考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做统一要求,由各省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经研究,我省今年仍将在适应性考试中实行外语听力测试,高考中不再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并以适应性考试的听力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向有关高校提供。因此,要求我省所有拟参加高考的考生,都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适应性考试。适应性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播音方式由各考点自行选用。省招生考试中心将提供英语听力测试光盘或磁带。

  四、适应性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3月8日。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18日前,将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人数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电话:0851-5950883)。

  五、考生准考证号的编排,按附表1的要求执行。

  六、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本地区考试试卷数、试卷的领运、汇总考试成绩统计表工作;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考试、评卷和准备考试所需的有关考务工作用品等工作。

  七、考试时间:4月9日至10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9日(星期六)       4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语文      文(理)科综合

  下午15:00-17:00数学     外语(15:00—17:00笔试,17:05—17:35听力)

  考试期间省招生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851-5950883

  八、领卷时间和要求。请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于4月1日-2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介绍信和各县预订单第二联到省招生考试中心指定地点领取适应性考试试卷。

  九、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务必于4月22日前将《201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适应性考试成绩统计表》(附件4)报省招生考试中心普招处。听力测试成绩光盘经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核对准确后,于5月4日前报省招生考试中心信息处。

  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适应性考试的领导和管理。适应性考试为全省统一考试,试卷及答案和评分参考启用前按秘密级事项进行管理。要严格维护考场秩序,认真组织评卷,使适应性考试的成绩能够真实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从而达到适应性考试的目的。

  十一、适应性考试报名考试费由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按每考生30元收费,其中12元交省招生考试中心用于命题、制卷、录制听力考试光盘及表卡的印刷工作;18元由地、县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用于组织报名、考务、评卷等工作。

  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应于4月1日前将报名考试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上交省招生考试中心(开户单位: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开户行:贵阳市工商行市西路支行,帐号:2402004409008902777)。

  附件:1.普通高考报名号、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2.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地、县代号编码规定

  3.2011年适应性考试试卷、答案预订单

  4.201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适应性考试成绩统计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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