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闽招委〔2010〕12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仍实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为确保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
(2)遵守福建省高校招生报考简章及省招委会、省高招办、省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考试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下同)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高职单招”报名条件按闽教学〔2010〕56号文件执行。
(二)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于2010年12月1日—10日网上预报名, 12月11日至15日现场确认(双休日照常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委会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进一步对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时间、办法等做出具体安排,以方便考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拟申请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应按照本地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完成后,除经省教育厅、省高招办书面同意者外,申请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高职单招”考生、单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小语种考生、盲聋哑特教考生、职教师资班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等)、自主招生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少年班考生等]均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户口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应届生凭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2009年8月1日及以后迁入)我省的考生,还必须提交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的学校证明。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还需交验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不含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确认。
为保证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考生应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校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确认点打印的本人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亲自签名以示负责,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考科类
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高职单招”设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和交通运输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另外,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设置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文史类、文科艺术类与文科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与理科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
“高职单招”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报考“高职单招”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和土建类的考生,文考总分成绩达到该类别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线后,还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职单招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三)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的考生均须按教育部或者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招办主任负责制。县(市、区)高招办和各报考确认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落实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任何人弄虚作假,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其它不具有报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高考。
报名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各地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如发生此种现象,将直接追究招办主任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高考涉及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招委会要从办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级高招办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同时,制定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紧急情况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协调好有关部门,为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条件。
要加强对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务必使他们熟悉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流程及操作技术,严防工作失误;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处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设立窗口以方便考生的查询;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受群众咨询,切实做好指导,同心协力做好今年的高考报名工作。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