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藏高招规定公布 实行“平行志愿”
《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于2010年3月8日通过《拉萨晚报》等自治区内主流媒体及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向社会公布。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为减少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中的风险、缓解考生填报志愿的心理压力,201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将实行“平行志愿”。
高考志愿分四个批次进行
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分提前录取批(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院校本科专业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和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后三个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据介绍,在今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中,提前录取批(含对口高职)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并设置院校服从调剂。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第一志愿设置A、B、C、D、E、F共6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征集志愿方式完成,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征集志愿可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今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音乐专业;(5)美术专业;(6)体育专业;(7)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每个考生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只能选报其中一类院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在西藏招生的中央各部委所属院校(含军事院校)原则上为限报院校。
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西藏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与往年相同,仍统一安排在成绩公布后进行。提前录取批(含本科、专科)、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志愿在6月28月至7月5日填报。第三批专科、高职志愿在8月1日至5日填报。
自治区招生部门根据招生院校计划完成情况和录取工作进度安排,将招生院校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向考生征集志愿。志愿征集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信息公开,志愿征集方式公开,志愿征集时间公开。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没有条件上网的考生应委托他人代为填报,考生本人必须对所填报的内容负责。
投档原则和办法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说,实行平行志愿后,西藏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的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汉语文)成绩,若语文(汉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汉语文),也就是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汉语文)成绩。
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各科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生源不足院校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解决。
同时,提前批次院校录取,仍坚持“志愿优先”原则,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已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