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建校近120年来,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培养了60万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为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订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以下同)上60分(理工类)或40分(文史类);对于不分文理的省份,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上50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高考成绩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以上高考成绩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等比例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强基计划招收180人,招生专业如下:
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都要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4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
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学校考核人选(如有同分考生,均可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中相应的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8月3日前组织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为综合试卷,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100分。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查,作为校考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我校组织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测试内容:50米跑和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校考成绩折算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我校校考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比较校考成绩,然后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录取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为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专门制定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按照“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式培养,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国学、古典文献、科技考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家治理、国际问题等)设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自主选修其中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在选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相关学科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四年,考核合格授予博士学位。
强基计划学生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学生入校后,在第三学年末(本科阶段)进行第一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进入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习;未通过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同时从相应专业普通班中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在第四学年末,根据本科毕业审核情况,对符合本科毕业要求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推荐免试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在第五学年末进行第三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根据学生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自愿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31-88363636 邮箱:jjc@sdu.edu.cn
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