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今年辽宁高招新变化
考生电子档案增加诚信记录、高校本科生招生预留计划减少2%……与去年相比,今年高考政策有不少新变化。3月3日,记者对此采访了省、市招考部门有关负责人。
考生档案增加诚信记录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去年,电子档案只有报名、体检、志愿、成绩四项信息。今年增加了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取消一项不能报考规定
今年对不能报考的人员规定有三类: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去年关于“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的规定被取消。高校预留计划降至1%。
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少量计划,但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而去年则是3%。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可以延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天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去年的“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周”和“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取消。加分降线必须公示。符合“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
外语听力测试各省自定
从2005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国家教育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本科层次录取须在7月31日之前结束,专科层次(高职)录取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