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加分需要公示父母的背景
2005年04月14日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纠风办近日联合发文,规定今年高考招生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办法和受理办法。办法首次规定要公示加分考生父母的姓名单位。
今年高招中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