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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2年02月23日 来源:沈阳药科大学

  根据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沈阳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工作,择优选拔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具有学科特长、全面发展,并具有创新能力的考生。特制定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条件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选拔保送生的条件”并经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ionsui.com)公示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校保送生资格考试。

  二、申请程序及必备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推荐(学校公章)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陆沈阳药科大学网,在招生就业中的本科生招生网页下载、填写《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保送生(理科)推荐表》(点击下载)。

  (二)符合保送申请条件的高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学校盖章)。

  (三)高中各学期的学习成绩汇总表含年级排名(高中学校教务处盖章)。

  (四)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关于色盲∕色弱、嗅觉、传染病、遗传病、肢体残疾、重要脏器疾病、肝功能血液检查等方面的体检证明。

  (五)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张A4纸上)

  (六)个人自荐信(包含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科技创新、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1000字左右,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注:以上材料均以A4纸标准大小,按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审核录取程序

  (一)我校学生工作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考生需到校参加学校保送生资格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化学,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考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我校将对通过学校保送生资格考试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我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保送专业

  保送生可选择药物制剂、药学、药学(英语强化班)[五年制]、药学(日语强化班)[五年制]、制药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中药学(日语强化班)[五年制]、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食品药学方向)、临床药学[五年制]、生物工程(制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市场营销(医药方向)、药事管理等共1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五、有关说明

  (一)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高中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高中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高中的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各专业(含日语强化班班)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适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四)本实施办法由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六、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23984188、23984199

  传 真:024-23880746

  邮政编码:110016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94号信箱

  学校网址:www.syphu.edu.cn

  相关链接: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保送生(理科)推荐表》


  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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