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1年12月12日
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保送生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申请参加我校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具体报名步骤请参照网上报名系统说明。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于2012年1月8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初审合格考生于2012年1月9日—15日网上支付测试费用。通过初审合格确认、缴费成功确认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保送生准考证》,并加盖中学公章。
2、测试
(1)测试时间
考生于2012年3月4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2)测试地点
①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②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46号)
③石家庄市第二中学(石家庄市兴凯路187号)
④郑州市第二中学(郑州市政通路97号)
(3)测试方式和科目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科目:英语(100分)、数学(100分)、理化综合(150分+语文作文(50分)。
(4)测试费用
经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收取考务费200元/人。
四、入选考生确定办法和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总成绩、单科成绩、测试人数、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012年3月中旬,我校将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抄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在教育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2、录取原则
测试合格的保送生,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考生号,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考生政审、体检合格,经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志愿、测试成绩以及考生获得保送资格的项目予以安排专业。
未按时上传考生号或上传信息有误及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保送生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化、程序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入选考生确定办法、录取原则和测试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3、考生、中学须以诚信为原则,在申请、推荐等程序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各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
4、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六、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150001)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启航活452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电话:0451-82519740 传 真:0451-82533070
网 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报名条件
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学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可申请参加我校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5日。具体报名步骤请参照网上报名系统说明。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于2012年1月8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初审合格考生于2012年1月9日—15日网上支付测试费用。通过初审合格确认、缴费成功确认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自行打印本人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2年保送生准考证》,并加盖中学公章。
2、测试
(1)测试时间
考生于2012年3月4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2)测试地点
①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②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46号)
③石家庄市第二中学(石家庄市兴凯路187号)
④郑州市第二中学(郑州市政通路97号)
(3)测试方式和科目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科目:英语(100分)、数学(100分)、理化综合(150分+语文作文(50分)。
(4)测试费用
经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收取考务费200元/人。
四、入选考生确定办法和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总成绩、单科成绩、测试人数、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012年3月中旬,我校将合格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抄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在教育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2、录取原则
测试合格的保送生,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考生号,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考生政审、体检合格,经教育部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志愿、测试成绩以及考生获得保送资格的项目予以安排专业。
未按时上传考生号或上传信息有误及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保送生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化、程序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入选考生确定办法、录取原则和测试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3、考生、中学须以诚信为原则,在申请、推荐等程序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各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
4、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六、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150001)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启航活452室 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电话:0451-82519740 传 真:0451-82533070
网 址:http://zsb.hrbeu.edu.cn
报名系统:http://zzzs.hrbe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